关于临澧烟花城物业管理及费用支付的 告知函
关于临澧烟花城物业管理及费用支付的告知函
各位债权人:
常德星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达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管理人在本次会议上提交的《星达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对临澧烟花城(又称临澧湘北国际烟花展示交易中心)物业管理机构缺失的问题进行了披露,提出的管理方案经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按照该管理方案,物业公司将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行选定,但在公开招聘期间无人报名应聘,管理人经临澧县住建局物业管理股协调,决定将临澧烟花城的物业托管给当地社区管理。现将临澧烟花城物业托管情况告知如下:
一、接受托管的机构
临澧烟花城位于临澧县新安镇新安大道与省道S304线交汇处西侧,属于临澧县新安镇南闸社区管辖。2025年4月22日,管理人与临澧县新安镇南闸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南闸社区)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将临澧烟花城的物业管理服务整体委托给南闸社区管理,至此,临澧烟花城的小区物业由社区托管的事情基本落实。
二、物业管理的范围
管理人委托社区管理的物业托管范围包括:临澧烟花城4#、5#、6#、7#、8#号楼及相应的物业配套设施。服务内容包括:①物业的日常维护(清洁、绿化、设备设施检修等);②安全管理(安保、消防设施维护、突发事件处理等);③其他事项处理。
三、物业管理期限
自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临澧烟花城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
四、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
按照合同约定,物业管理费用仅指尚未销售的空置物业所产生的物业费,费用标准按每月3000元计付。如果空置物业经拍卖或者实物抵偿进行了处置,剩余面积在10000㎡以内,费用标准按每月2000元计付;剩余面积少于1000㎡不再收费用。
管理人承担的物业管理费用为共益债务,随时优先支付。
特此函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公 开 人:常德星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