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率先!浙江首批珍稀动物司法守护人“上岗”

频道:头条 日期: 浏览:188 作者:张伟

4月8日是“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珍稀动物司法守护人机制在全省首次建立。

这一机制由浙江宁波中院牵头,联合宁波市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成立。

该机制聚焦镇海棘螈、中华凤头燕鸥等本土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构建“司法主导、行政协同、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全链条保护模式,推动司法保护从末端惩治向前端预防延伸。

首批司法守护人受聘上岗

为什么要创新建立珍稀动物司法守护人机制?答案藏在浙江宁波的生态环境和珍稀动物保护现状中。

宁波地处东南沿海,生态资源优越,生物多样性丰富,目前全市已记录陆生脊椎野生动物546种、水生野生动物400余种。

近年来,宁波地区非法猎捕镇海棘螈、红海龟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偶有发生,凸显出珍稀动物保护面临着基层监管力量分散、前端预防举措不足等难题。

数据显示,近五年来,宁波法院依法审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等相关案件125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13人,案件涉及红海龟、镇海棘螈、画眉鸟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余种。

司法的价值不仅在于惩戒。

为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构建珍稀野生动物协同保护新格局,宁波中院牵头创新建立了珍稀动物司法守护人机制,联合多方力量,构建“司法主导、行政协同、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四级联动闭环体系,将珍稀动物司法保护从“事后惩罚”向“事前预防、全程守护”延伸,把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到珍稀动物栖息地的最前沿。

珍稀动物司法守护人要做些什么?

司法守护人的核心职责包括: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日常巡护排查、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上报、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生态修复过程全程监督、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辅助配合等工作。

哪些人可以成为珍稀动物司法守护人?

在人员构成方面,宁波地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中从事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工作的干警,为当然的司法守护人;

同时,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及社会组织中,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具备深厚专业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士,可受聘担任司法守护人。

活动仪式上,象山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副主任丁鹏、余姚市泗门镇万圣村党总支书记宣振良、宁波市甬环苑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骞、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胡松林、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生贾安心等5位首批珍稀动物司法守护人获得聘书。

这支兼具专业力量与民间温度的守护队伍,将成为首批珍稀动物司法守护人。

“能以‘司法守护人’身份参与其中,我深感使命光荣。”首批聘任的司法守护人代表胡松林承诺,将做好栖息地守护者、法治宣传员和协同联络员,让法治成为守护珍稀动物最坚实的屏障。

司法保护令落地

守护“活化石”家园

聘任仪式结束后,6家共建单位联合签署《宁波市珍稀动物司法守护人实践地共建协议》。

协议明确将搭建“一总枢纽、多分站”的司法守护人实践地布局,在杭州湾湿地、韭山列岛、镇海棘螈保护区、四明山等珍稀动物重点栖息区域设立实践地分站。

仪式的落幕,意味着守护的启航。

镇海棘螈是我国特有两栖动物,也是现存最古老的两栖动物之一,被誉为“活化石”。

启动仪式结束后,北仑区法院、检察、公安三家单位代表共同前往镇海棘螈栖息地,正式发布《镇海棘螈栖息地司法保护令》,以司法禁令形式划定镇海棘螈栖息地保护红线,用刚性司法手段为镇海棘螈筑牢生存屏障。

随后,共建单位与司法守护人胡松林前往镇海棘螈保护区开展首次联合巡护行动,深入保护区核心地查看棘螈栖息地生态环境现状,了解繁殖季保护情况,实地排查生态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守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