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暖人心:一起故意伤害案的“案结事了”全过程
01案结事了,才是法庭最终答卷
“结案了事”只是程序上的句号,“案结事了”才是法院人始终盯住的终点。姚安县法院近期用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把冰冷的法条炼成了可触可感的温度,让双方当事人同时松了口气。

02冲突起因:同村地界一声吵
被告人段某某与被害人岩某某、罗某某本是同村人。一块土地的承包边界引发口角,情绪一冲,两人从争吵升级为厮打。结果岩某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罗某某为轻微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提起公诉,两位被害人同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03庭上僵局:认罪却难谈赔偿
开庭时,段某某当庭认罪并愿意赔偿,但岩某某夫妇情绪激烈,索赔金额差距大,当庭调解宣告失败。法官没有把矛盾扔回“社会”,而是把调解战场搬到村头。

04庭外接力:法官三进村委会
休庭后,承办法官先后三次走进双方所在的村委会,用“拉家常”代替“坐堂问案”。
先讲法律:故意伤害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可以争取从宽;
再讲情理:同村低头不见抬头见,结下梁子对谁都没好处;
最后算细账: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一笔笔列清,差距被一点点压到可接受区间。
最终,双方在村委会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段某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岩某某夫妇也写下谅解书。
05温度落地:双方握手,案结事了
协议履行完毕那一刻,法官没有急着离开——他确认双方真的没有意见后,才轻轻关上门。一起可能延续仇恨的刑事案件,被转化成“矛盾真正化解、关系真正修复”的圆满结局。
法律不是冰冷的枷锁,而可以成为化解矛盾的桥梁。姚安这起案件再次证明:只要法官多走一步、多讲一句、多算一笔,就能让正义长出温度,让当事人重拾生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