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育及计生报销材料一次看懂
01生育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需一次性备齐以下资料,缺一不可:
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及配偶)
诊断证明(盖医院章)
出院证明(盖医院章)
收费票据(产前检查及住院费用)
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盖医院章)
住院病案(盖医院章,含首页、手术记录、分娩记录等)
《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男方参保、女方未就业,除上述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交:
女方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女方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外地户口适用)
02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
△ 门诊手术费用申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费用,需携带:
身份证复印件
诊断证明(注明怀孕周数)
收费票据(盖医院章)
△ 住院手术费用申报计划生育手术住院费用,除身份证复印件外,其余材料与生育住院一致:
诊断证明、出院证明、收费票据、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盖医院章)、住院病案(盖医院章)。
03已刷卡结算但津贴未到账怎么办?
若已用社保卡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但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迟迟未到账,可补充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
住院病案(盖医院章)(含分娩记录或手术记录)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齐后,由单位经办人统一交至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号窗口,无需个人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