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进光子董事长存在在职创办企业情形 董秘从业经历披露是否完整!极端情况业绩或出现大幅下滑?
3月20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显示,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进光子或者发行人)科创板IPO将于3月27日上会迎考。
据了解,长进光子是国内领先的特种光纤厂商,具备高性能、多品类特种光纤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公司IPO于2025年8月29日获得受理,当年9月11日进入问询阶段。
本次上市,长进光子拟募集资金约7.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高性能特种光纤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股东与股权方面,根据申报材料实际控制人李进延通过担任合伙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控制公司43.12%的表决权,其中李进延持有致远二号的合伙份额较低。
历史上公司曾存在内部股东之间的股份代持的情况,申报前有关股份代持已完成解除,在解除过程中曾存在形成新的代持的情形。
部分客户增资入股发行人;2022年4月,长瑞风正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基金备案,将所持股份按照8%利率转让给嘉兴沃土;2023年以来,公司多名老股东对外转让股份,且转让价格较低。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合创芯、长傲光子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控股股东长合芯、实际控制人李进延及一致行动人刘长波出具了业绩下滑股份锁定承诺。
交易所要求发行人披露请结合致远二号合伙协议具体约定,分析李进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否有效控制其持有发行人的表决权。
区分不同被代持主体,梳理代持形成原因、过程、变化及解除情况,并明确历次代持金额及对应公司注册资本、股权数量及占比的计算方式;认定股份代持的主要依据,代持解除过程中是否还形成其他新的代持关系。
公司历次股份变动对应投前估值,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投资背景,说明有关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长瑞风正对外转让股份并退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结合公司各员工持股平台的定位、出资人身份及实际控制人参与其日常管理的情况,分析合创芯、长傲光子的股份锁定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要求;致远一号、致远二号作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平台,是否已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10号》有关要求出具股份锁定承诺。
根据招股书介绍,长进光子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李进延毕业于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曾于2008年11月至2025年7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在2012年7月与人创立了长进光子。
长进光子成立之初,存在股权代持。其中,李进延持有50%的股份,由王善珍、刘长波分别为其代持40%和10%。公司则实际由李进延(持股50%)、刘长波(持股40%)、李海清(持股10%)发起成立。李进延于2020年开始担任董事长。
2017年,长进光子受让华中科技大学的6项核心发明专利(序号30至序号35),初步形成了特种光纤设计、生产、测试的基础理论及方案,使得公司成为国内少数掌握了“从石英管材到光纤成品”全链条工艺的高新技术企业。
也就是说,李进延在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期间创办了公司,后续公司受让了华中科技大学的6项核心发明专利。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董事长李进延、总经理刘长波、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海清等三位核心团队成员都曾在烽火通信工作。
根据招股书披露,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戴彬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已取得上交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任湖北程学院讲师;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历任公司市场部副部长、证券事务部部长;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不过,从这个披露的信息来看,戴彬先生的工作经历披露应该并不完整,具体原因也不清楚。
这些其实都不是重点,作为一家即将上市的企业,未来业绩能否持续稳定是最关键的。
不过,根据发行人自己的披露,似乎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提示里面,发行人披露了关键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26%、73.19%、66.20%,客户集中度较高,系公司主要产品对应的下游光纤激光器市场集中度较高所致。根据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锐科激光、创鑫激光、杰普特合计国内市场销售份额超过50%,上述厂商均为公司前五大客户。公司已开拓光通信、国防军工、测量传感等广阔领域的优质客户,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仍不可避免地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随着特种光纤领域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公司面临以下主要风险:一方面,如果公司主要客户增加向其他特种光纤厂商采购导致公司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挤占,或主要客户自身采购规模受宏观经济形势、相关行业政策、经营策略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而下降,公司对上述客户的产品销售金额将减少;另一方面,公司主要客户锐科激光、创鑫激光已具备特种光纤自供能力,若未来锐科激光进一步提升自供比例、创鑫激光扩大自有产能替代外部采购或其他下游激光器厂商转向自供,将减少包括公司在内的独立第三方厂商市场空间。在上述因素共同作用下,公司销售收入可能存在显著下降的风险,进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这是什么意思呢,大概就是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里面的两家重要客户已具备特种光纤自供能力,换句话说,如果发行人失去这两家客户,意味着将减少超过30%的营收,这种情况下,建议发行人进行充分的风险测算,如果失去后公司如何应对,是否符合上市标准,恐怕这才是投资者和市场最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