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通知:下周上班时间有变!还有这些要注意→

频道:热搜 日期: 浏览:940 作者:赵婉婷

这些森林防火注意事项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红线划定:这些野外行为一律禁止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 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 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 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 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 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 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 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法条解读:野外用火,后果严重

根据国务院《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九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防火期内,禁止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任何人不得在防火区内丢弃火种。

违反《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规定,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野外违规用火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或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予立案追诉。

文明祭扫:让清明更 “清明”

“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在尊重传统习俗的同时,我们倡导市民朋友选择更加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让思念在绿色中延续:

1.敬献鲜花——用一束清新鲜花代替香烛纸钱,让芬芳寄托哀思。

2.植树绿化——种下一棵常青树,让生命以另一种方式扎根延续。

3.踏青遥祭——远足郊野、驻足凝望,在春风中追忆先人。

4.时空信箱——写一封寄往天堂的信,让文字承载心底的思念。

新风尚:让精神传承成为主旋律

清明不仅是追思故人的日子,更是传承家风、弘扬美德的契机。我们积极倡导:

1.厚养薄葬——老人在世时多尽孝心,让陪伴成为最好的告慰。

2.文明节俭——不铺张、不攀比,让祭祀回归情感本真。

3.绿色低碳——选择低碳出行、环保祭扫,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我们鼓励大家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追忆一段往事、传承一句家训、延续一种精神,让慎终追远的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更深远的意义。

遇火不慌 科学应对

清明节期间,进山祭祀、扫墓人员请自觉遵守禁止用火规定,服从森林防火安全管理。

同时,提醒大家

一旦发现森林火情

要立即拨打森林火灾

报告火情发生的

时间、地点和火势情况

一审/责编:曾双庆

二审/监制:吕敏玲

三审/总监:吕悦怡

尾部海报原图由谭成伟、冯铭军提供,已获作者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