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与规范丧葬用品经营倡议书!

2026年清明节期间
文明祭祀与规范丧葬用品经营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各丧葬用品经营单位及从业者:
清明将至,慎终追远、缅怀先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守护生态环境,筑牢安全防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秩序,有效预防因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营造平安、绿色、文明、有序的节日氛围。现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祀,摒弃陈规陋习
自觉破除焚烧纸钱、燃放鞭炮、抛撒冥币等陈规陋习,拒绝封建迷信祭祀行为,让祭扫回归缅怀先辈、传承家风的本源。大力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扫、家庭追思、诵读祭文等文明、环保、安全的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把对先人的怀念,融入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传统美德的实际行动中,用文明举止诠释追思深意,让清明更有温度、更有内涵。
二、践行绿色低碳,守护生态家园
树立环保祭祀理念,选择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拒绝使用塑料花、锡箔祭品、化纤祭祀品等不易降解、污染环境的丧葬用品,不随意丢弃祭祀杂物、不破坏花草植被、不污染土壤水源。积极响应节地生态安葬号召,支持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绿色安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呵护绿水青山,以低碳环保的行动,守护我们共同的美好生态家园。
三、严守安全底线,共筑防火屏障
时刻绷紧安全弦,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命令》(内政发〔2026〕8号),不在林区、草地、公园、广场、小区楼道等公共区域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坚决防范火灾风险。前往殡葬服务场所祭扫,请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合理错峰,自觉遵守祭扫场所秩序,服从现场管理,不扎堆、不聚集,不携带任何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平安出行、文明祭扫,共同守护节日安全。
四、提倡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各丧葬用品经营单位、个体从业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做到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优质服务。不得生产、销售用于野外焚烧的纸质、木质等易燃类祭祀用品,以及封建迷信类祭祀用品。积极经营和推广鲜花、绿植、可降解材料祭品等符合环保要求的祭祀用品。主动向消费者宣传防火规定,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不哄抬物价、不强制消费、不虚假宣传,自觉做诚信经营的守护者、文明新风的传播者。主动配合市场监管、民政、城管等部门执法检查,共同维护文明、有序、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
五、强化示范引领,守护平安清明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践行文明祭祀、绿色祭祀,主动劝导家人亲友摒弃陈规陋习、崇尚文明新风,并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安全、文明、节俭的祭祀方式,自觉遵守安全管理、防火禁令和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发挥文明祭扫、安全祭祀、移风易俗、节俭治丧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防火规定的遵守者、安全秩序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树立文明祭祀的新风尚。安全文明祭扫、弘扬时代新风,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规范之行护秩序,以担当之力护平安,让2026年清明节更文明、更平安、更祥和,共同为保护集宁区的绿水青山和生态安全贡献力量!
集宁区文明办
集宁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0日
来源 | 集宁区文明办 集宁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