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12人涉恶”案开庭:恶势力寻衅滋事终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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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名被告人同堂受审,庭审现场庄严有序

4月26日,威宁县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内座无虚席,金某伟等12名被告人被依次押入法庭。合议庭由3名审判员与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威宁县人民检察院3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2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亦到场。法庭上,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依次就座,整个庭审过程庄重而规范。

△ 庭审现场

02公诉机关指控:恶势力横行乡里四年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以来,金某伟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或暴力威胁为手段,在威宁县黑石头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恶势力,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具体犯罪事实包括:

逞强耍横、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1人轻伤、2人轻微伤;

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公诉机关认为,金某伟等12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03庭前防疫“双保险”:核酸+消毒全覆盖

鉴于案件证据材料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且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法院提前制定庭审工作预案。

4月22日,与庭审相关人员全部完成核酸检测;

县疾控中心对审判法庭、提押用车等场所与设备进行全面消毒,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双安全”。

04庭前会议:程序争议一次解决

4月24日,法院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等程序性问题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并对相关请求作出评判,为后续庭审奠定坚实基础。

05法庭调查与辩论:证据逐一呈现,控辩激烈交锋

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公诉人与辩护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问;合议庭围绕指控事实与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证据逐一举证、质证;12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最后,12名被告人依次作最后陈述,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