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出游骨折、上班摔伤,法律这样给你撑腰
01养老中心带团出游,火车中铺摔成骨折
“我家老人由一家养老服务中心组织去内蒙古额济纳旗旅游,从火车中铺摔下来造成右腿胫骨平台骨折、韧带断裂、半月板损伤。现在治疗已经花费好几万元,养老服务中心只垫付了3万元,之后就不管了,后期还要做韧带和半月板修复手术,我们该如何维权?”

养老服务中心与铁路运输企业都可能担责,你可以按以下步骤把赔偿拿回来:
安全保障义务:养老服务中心接受委托照顾老人,必须保障旅途安全。若组织过程中未尽到安全提示或防护义务,就应承担相应责任。
承运人责任:《民法典》第823条明确,旅客在运输过程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受伤,承运人需赔偿。老人无过错,可向铁路公司主张赔偿。
先尝试协商,若对方推诿,立刻收集:医疗记录、住院发票、火车票、旅游合同、同行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起诉即可。
02上班途中遇“隐形地雷”,厚铁板刮倒致粉碎性骨折
“我在上班途中,路过一施工路面(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时,刚下过雨,一块厚铁板把我绊倒,造成左腿胫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左膝多条韧带与半月板损伤。施工方负责人说‘没责任’,拒绝赔偿,我该怎么办?”

施工方必须赔偿,《民法典》第1258条写得明明白白:
“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你摔伤地点恰在上下班必经之路,属于公共道路范畴,施工方又拿不出“已设警示”证据,理应赔偿。
2.1 > 证据清单现场照片、视频或目击者证言
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
伤残等级鉴定(若构成伤残)
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相关材料
交通费票据
2.2 > 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交通费等全部损失。先与施工方沟通调解;若仍拒绝,可携带上述证据向法院起诉。
2.3 > 工伤认定注意你受伤并非“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致,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工伤认定标准,无法走工伤赔付绿色通道,只能通过民事侵权途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