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打非”烟花爆竹:7182箱战果背后的安全警示

频道:头条 日期: 浏览:264 作者:张伟

01重拳出击:岁末年初的“打非”风暴

为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海口市多部门协同联动,集中查处多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共拘留6人、查缴7182箱(件),用数据彰显“零容忍”态度。

02四大典型案例,触目惊心

2.1 ❒ 红旗镇“千箱”藏匿点

2026年1月26日,琼山区红旗镇一村民房内被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208箱(件)。现场火药味刺鼻,涉案人员已被依法拘留,案件仍在深挖。

2.2 ❒ 三门坡镇“三千箱”窝点

仅隔一周,琼山区三门坡镇再捣一窝点,查缴3387箱(件),2名涉案人员落网。非法仓库距民宅不足百米,一旦引燃后果不堪设想。

2.3 ❒ 秀英区“百箱”查处

2025年12月5日,秀英派出所查获99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对当事人曾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及时消除“家门口的隐患”。

2.4 ❒ 货车“暗运”两千箱

同年10月16日,三江派出所截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货车,查缴2488箱(件),对两名司机各拘十日并罚款一万元,斩断“流动炸弹”链条。

03非法四环节:从生产到运输全线高危

非法生产:私自搭棚、违规药物配比,极易引发爆炸;

非法销售:无质量检测、无警示标识,劣质产品流入市场;

非法储存:民房、仓库、菜窖皆成“弹药库”,火星即灾;

非法运输:货车、小轿车甚至电动车混装,道路秒变“火线”。

04一张图看懂:为何“无证”就是违法

烟花爆竹是国家特许商品,生产、经营必须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未经许可的任何买卖、储存、运输行为均属非法,情节严重即可构成犯罪。

05安全红线:300元举报奖励与法律责任并存

5.1 ❒ 有奖举报

2025年12月22日起,海口市面向全市发布《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公告》: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奖励人民币300元(每条线索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举报电话:12345,全天候受理。

5.2 ❒ 法律代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

非法生产、经营:责令停止,处2—1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运输:责令停止,处1—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句话:“黑火药”碰不得,“黑市场”赚不了钱,还可能赔上自由甚至生命。

06给市民的三句忠告

    买烟花认准零售点——看店内是否悬挂《零售许可证》,无证摊贩别光顾;

    发现非法行为立即举报——一个电话可能挽救一整条街;

    远离“私炮”朋友圈——转发广告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别让帮忙变帮倒忙。

海口市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让非法烟花爆竹无处藏身、无人敢碰。请记住:安全没有“侥幸”,只有“万一”;一次举报,可能挽救一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