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6男KTV拒陪酒,次日女尸在房,判了!

频道:头条 日期: 浏览:745 作者:杨志强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4年3月18日晚,广东佛山。6名男子(王某甲等)到KTV唱歌放松,期间KTV女员工曾某进入包厢推销酒水,男子们因没兴趣便摇头拒绝。但曾某并未离开,而是主动坐下直至酒局散场,期间还与男子们礼貌性喝了几杯酒。

次日(3月19日)下午5点左右,曾某被发现在包厢沙发上死亡。悲痛的家属认为,6名男子作为“共同饮酒人”,在离开时未对曾某尽到合理的照顾义务,导致悲剧发生,于是将6人告上法庭,索赔35万余元。

然而,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指出,曾某是因工作到包厢推销酒水,没有证据证明6名男子存在邀请她共同饮酒或劝酒的行为,因此双方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共同饮酒”关系,男子们对曾某没有法定的特别照顾义务。此外,根据保洁人员的证词,6名男子凌晨1点左右离开,而凌晨2点半保洁进入打扫时,曾某还在哭泣,说明她当时意识清醒、身体状况未出现明显异常。因此,男子们离开时无法预见后续悲剧,不存在过错。

这起案件引发了网友的热议。许多人认为,家属告错了对象,应该追究KTV管理方的责任,而非无辜的顾客。毕竟,曾某是KTV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KTV作为经营管理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与管理义务,才应是责任主体。法律不搞“和稀泥”,无过错即无责任,这一判决也清晰划定了法律责任的边界,避免了“谁死谁有理”的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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