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渤索赔百万胜诉:肖像被蹭,侵权代价有多大?

频道:头条 日期: 浏览:675 作者:杨志强

01一纸判决:鼎味康被判赔100万

山东高院近日公布的一审判决书显示,鼎味康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黄渤肖像及姓名进行产品宣传,被判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维权合理支出2820元。这起案件再次敲响警钟:哪怕只是“蹭热度”,也可能付出巨额代价。

02侵权细节:小圆饼、小米煎饼都敢印上黄渤

原告黄渤方面指出,鼎味康在多款产品外包装的显眼位置直接印制其肖像与姓名,涉及“日式小圆饼”“小米煎饼”“日式小黑饼”等。更严重的是,鼎味康向40余家团购商、分销商派发宣传物料,醒目标注“品牌代言人:黄渤”“著名影帝黄渤也爱的小零食”等字样,误导消费者以为黄渤真的代言。

03拒收律师函后仍扩大侵权

法院查明,黄渤团队曾寄送律师函警告,但鼎味康置之不理,继续扩大宣传范围。法院据此认定其主观恶意明显,构成对肖像权与姓名权的双重侵害。判决指出,鼎味康虽成立未满一年、涉案销售额不高,但“使用行为本身已造成黄渤人格利益的商业价值减损”,100万元赔偿额并无不当。

04肖像权纠纷为何动辄百万?

社会知名度越高,维权金额越高

黄渤作为一线演员,姓名与肖像本身具有极高商业价值,一旦被侵权,等同于“被迫打折”出售自身形象。

侵权后果可快速放大

网络时代,一张印有名人姓名的产品图即可在社交平台被转发达数十万次,品牌信任度瞬间转嫁到名人身上,损失难以量化。

法律对“恶意侵权”从严打击

本案中鼎味康收到律师函后仍继续宣传,属于典型的“明知故犯”,法院在判定赔偿时把“过错程度”列入重点考量因素。

05“被代言”现象频发,明星集体维权

近两年,“没合作却像代言”的纠纷激增:从奶茶到小吃、从护肤品到智能手表,众多中小企业因预算有限,直接搬运明星照片当“流量密码”。黄渤此次胜诉,不仅为自身讨回公道,也为同行树立了索赔百万亦可获法院支持的先例。业内人士分析,未来类似案件的调解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花钱买平安”的成本将水涨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