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次!湖南省出台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和业主责任制实施细则

频道:头条 日期: 浏览:238 作者:周晨曦

近日,湖南省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又出“大招”、“狠招”。湖南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四个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政府投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和业主责任制实施细则》(湘建质〔2025〕137号)。

文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这个文件的出台,也是全国首个省份专门针对房屋市政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理念出发,就如何落实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和业主责任制提出具体要求,就监管单位提出具体的监管要求。

文件具有很强的可实施性、可操作性,文件也有很多的亮点和创新,值得很多地方政府参考借鉴。

一、全国首次清晰界定政府投资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和业主责任制的概念。

(一)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相关定义

项目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建设单位。

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是指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自项目法人组建或启动项目前期工作至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承担建设单位终身责任。

项目法人法定代表人是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执行情况全面负责。

(二)项目业主责任制相关定义

项目业主,是指政府投资项目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不一致的,使用权人应当按双方约定承担项目业主有关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所有权人承担项目业主有关责任。

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维护单位的,管理维护单位自接收之日起承担项目业主有关责任。

项目业主责任制,是指项目业主在政府投资项目交付后的使用维护阶段,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承担使用维护安全等有关责任。

项目业主法定代表人是项目业主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业主责任制执行情况全面负责。

◆根据文件规定,项目法人和项目业主最大区别,法人是政府投资项目所有权人,业主是政府投资项目使用权人。

很多时候,项目法人和业主是同一家单位,项目法人既是政府投资项目所有权人,又是使用者和维护者。

二、清晰界定项目采用代建制的责任划分

文件规定项目如要采用代建制,需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明确采用代建制。

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按合同约定承担项目法人的责任和义务。项目法人的质量安全等法定义务责任不因代建而豁免。

三、创新优化支付担保制度和履约担保制度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招标的,招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履约担保金额的计算方式;对于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上的,应适当提高履约担保金额。

项目建设资金如全部或部分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的证明文件为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有关凭证。

◆本次文件对履约担保的规定,可以有效降低项目法人由于中标单位低价中标而带来的履约风险。

对于项目法人的支付担保,引入了“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证明文件”概念。对于项目法人而言,降低了操作层面的繁琐程序和额外费用,对中标人而言,支付保障没有降低。

四、创新完善项目管理档案要求

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完整的项目管理档案,将项目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的决策决定、资金使用管理、履行责任制等情况纳入档案,同步推进数字化归档,与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以及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数据共享,并与建设工程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馆归档。

◆文件创新性的提出建设工程档案和项目管理档案两个档案的概念,特别是将项目管理档案单独提出。将项目管理档案的内容要求具体化,以配合适应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和业主责任制管理的需要。

五、明确超龄房屋后续使用规定

项目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项目业主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结语

一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首先是有没有切中实践当中存在的问题,其次是文件的规定是不是具有“在地性、可操作性”,只有两者同时具备了,才能推动某个领域、某项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

湖南这个文件还是要给点个赞,接下来就是看怎么不折不扣的落实了!

《湖南省政府投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和业主责任制实施细则》下载链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投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和业主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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