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烤鱼案:32万惩罚性赔偿敲响行业警钟
01案件回顾:从厨房到法庭的“棕黑轨迹”
七星关区一家烤鱼店,把顾客吃剩的餐厨垃圾回收、过滤,再与新鲜大豆油按1∶3混合熬成“地沟油”,整整卖了11个月。当执法人员突袭时,库房里棕黑色油脂散发刺鼻气味,炒菜锅旁堆着70升“成品”。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封店、移送公安,而这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则让嫌疑人聂某某在坐牢、罚款之外,再赔32万。

烤鱼店回收废弃油脂
02证据迷宫:手工账本为何算不出“地沟油”身价?
2.1 ❒ 账本缺口:只记录2022年2月后的100万流水店里没有收银系统,收入由大嫂冉某记手工账。查获的账本显示2022年2月17日至5月9日营收100.76万元,但此前账本早已丢失。冉某解释:这100万里还包含土鸡爆大虾、牛肉爆大虾、酒水等未用地沟油的收入,无法拆分。若直接拿总营业额当基数,显然对消费者不公平。
2.2 ❒ 比例推算法:大豆油“帮倒忙”检察官曾想用“地沟油+新鲜大豆油=1∶3”的比例反推用油量,再乘以大豆油价,可“地沟油”本身没标价,算出来的只是“油成本”,并非消费者为“有毒烤鱼”买单的价款。思路再次碰壁。

按生产比例无法计算销售数额
03破局关键:活鱼重量撕开“价格缺口”
3.1 ❒ 证人翻供:一条鱼牵出真话送鱼老板聂某春起初“打太极”,先说草鱼、江团混送,又否认微信记录。检察官释法说理后,他才拿出与冉某的微信支付截图:811.56斤江团鱼,总价12985元。按店内“活鱼40元/斤”的售价倒推,使用地沟油制作烤鱼的销售额清晰呈现——32462.40元。聂某某当庭确认无误,证据链就此闭合。

购买活鱼数量锁定销售价款
04公益诉讼:十倍赔偿如何落地?
4.1 ❒ 惩罚性赔偿的“七星关区首单”《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本案即以此为法律依据,提出324624元赔偿请求。
4.2 ❒ 庭前准备:把“地沟油”钉在板上为证明“地沟油”属“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时便申请鉴定,并咨询市场监管专家确认:回收餐厨垃圾熬制的油脂铅含量超标,长期食用可致慢性中毒。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全部诉求。

购买活鱼数量锁定销售价款
05一审判决:缓刑+天价赔偿+公开道歉
5.1 ❒ 法院观点:社会危害性大,必须公开道歉并赔偿聂某某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不特定消费者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判决: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三年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一次性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324624元;
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

做好庭前工作 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5.2 ❒ 警示意义:让“省成本”变成“高代价”本案也是七星关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地沟油案,通过高额赔偿与公开道歉,给食品行业敲响警钟:偷工减料可能省下几百块,却要赔上几十万甚至自由。唯有守法经营,才能走得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