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 见微知行——遵守交通规则,守护出行安全
以为没交警便冒险醉驾上路?自作聪明反而“醉”上加罪!
春季气温回升,聚餐少不了,不少人都会喝酒畅聊。喝酒没问题,但酒驾醉驾万万不可!日前,一男子心存侥幸,醉驾上路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八大队逮个正着。
2026年4月16日,大队潞河中队民警在辖五里后村口至交通岗路段设置执勤点,开展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21时59分分许,在对其中一辆车牌号为豫A****8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一阵阵酒味传来。随即,民警用酒精吹气测试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王某某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事实供认不讳,在现场解释说道,其当晚与几个朋友聚餐时喝了些酒,散场后想着这个时间交警不可能还在路上执勤检查酒驾,于是就冒险驾驶小车回家,谁知路上还是被逮了个正着。民警随后将王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田间地头送安全 黎城交警守护乡村出行路
为切实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压降涉农道路交通事故,4月17日,黎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走进董北村田间地头,开展接地气、入民心的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宣传现场,民辅警面向田间劳作村民、过往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用乡土通俗语言细致讲解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骑行摩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疲劳驾驶等农村高频交通违法隐患危害。耐心劝导群众自觉抵制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酒后驾车等危险行为,养成骑行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引导群众文明出行、守法驾车,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此次田间地头宣传,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进一步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有效提升村民交通安全素养与法治观念,全力守护乡村道路通行安全有序。
沁源交警查获一起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4月18日21时05分许,沁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人民路与河西街交叉口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现场查获一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马某某。
经查,马某某当时驾驶车牌号为晋D5***6的小型轿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沁源交警依法对马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沁源交警在此郑重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醉驾不仅严重威胁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会面临法律的严厉惩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编辑:芦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