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碎瓶追人反被扎伤,责任到底归谁?
01酒后冲突:碎酒瓶与剪刀的对峙
北京顺义某超市门口,温某酒意上头,与雷某口角升级。情绪失控的他抄起敲碎的啤酒瓶,一路追打雷某。雷某跑回店里,抓起一把剪刀挡在门前,温某仍持碎瓶冲来,雷某转身挥剪,致温某左上臂受伤。经鉴定,温某轻伤二级,雷某未达轻微伤。

△被打者雷某不构成轻微伤
02法院定性:寻衅滋事罪与正当防卫
顺义法院审理后认为,温某持凶器随意殴打、追逐、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面对雷某6万余元的索赔,温某反诉:自己被扎成轻伤,反而要倒贴4万?法院给出的答案是——不支持反诉。
2.1 △ 正当防卫的“时间轴”与“限度”法官梳理在案证据后指出:
温某酒后持续追打雷某,已使雷某人身安全处于现实危险中;
雷某用剪刀回防,目的纯粹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剪刀仅刺中手臂,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因此,雷某行为属正当防卫,无需赔偿温某损失。

03损失核定:1700元封顶
法院最终认定雷某合理费用仅四项:
医疗费1132.49元
误工费600元(医院建议卧床3天,无收入证明)
交通费260元
诉讼必要支出少量杂费
其余伙食费、信用卡还款加重费等或非治疗必要支出,或缺乏证据支持,一律驳回。判决温某赔偿雷某合计1700余元,现已生效。
04法官提醒:正当防卫是公民“护身符”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写得明明白白: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防卫过当造成不应有损害的,才需承担“适当”责任。
法官强调,正当防卫不是“事后诸葛亮”,而应在侵害仍具现实危险时即时反击;只要手段相当、目的单纯、未明显过当,法律就站在你这一边。
把剪刀、碎瓶、板凳当成“护身符”之前,先问自己:侵害是否正在发生?手段是否必要?答案肯定,法律就替你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