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这两个“师傅”,肠子都悔青了

频道:新闻 日期: 浏览:118 作者:杨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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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

交通违法整治工作部署要求

深入开展道路事故预防工作

全力维护雅安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雅安公安交管在全市范围内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雷霆行动

TRAFFIC POLICE

近期

雅安公安交管连续查获两起典型酒驾

一人上午喝酒下午开车,心存侥幸被当场拿下

一人前晚饮酒、次日上路,以为睡一觉就安全

结果栽在“隔夜酒”上

“中午酒”的“黄昏罚”

2026年3月4日14时42分,在名山区皇茶大道名山交管大队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驾驶员刘某某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酒气。刘某某称,他早上和朋友聚餐,一时高兴喝了几杯酒。吃完饭后,他特意休息了一上午,醒来后感觉神清气爽,觉得过了四五个小时,酒精肯定早就“挥发”了,于是才发动了摩托车准备回家。结果被名山交管大队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刘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该车驾驶员刘某某还存在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刘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数罪并罚,共计罚款2050元,驾驶证记13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隔夜酒”的“隔夜愁”

2026年3月4日09时30分许,雅安公安交管直属一大队在雨城区育才路开展早间酒驾专项整治行驶时,驾驶人杨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川TV***6的小型白色轿车被民警现场查获。杨某称,他昨晚确实喝酒了,但是他以为睡一觉起来就没事了,没想到隔夜酒也算酒驾。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杨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杨某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6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上述两起案例可以看出

很多驾驶员

都会有这样的错觉↓↓↓

“中午喝的酒,下午应该没事了”

“昨晚喝的酒,隔天起来没啥感觉了”

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

交警叔叔“硬核科普”

通过喝水可以让酒精含量降下来

喝水只能降低口腔内的酒精含量,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空气。此外,酒精在人体内代谢过程较长,短时间多喝水并不能降低酒精含量。

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认为,头天喝酒睡一夜就酒醒了,便可驾车,其实不然。人体血液中的酒精代谢需要一定过程,而且每个人的酒精代谢速度不一样。因此,喝酒的人即使睡了一夜,仍可能处于醉酒状态。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极易发生事故。

要知道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一旦触碰酒驾红线,危险随时可能发生

驾驶员也难逃法网

付出的代价远比想象中高昂

给司机朋友们的建议

如果当天有聚会喝酒的计划,请直接放下车钥匙,选择代驾或打车。

如果前一天晚上饮酒过量或过晚,第二天请尽量不要开车。

最保险的做法: 喝酒后,给自己留足24小时的“解酒期”。不要心存侥幸,觉得自己“酒量大”、“代谢快”。